为建立和完善中医药行业人才培养培训与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能力评价标准,建立行业人员岗位职业证书制度,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中药协会于2015年7月成立中国中药协会培训中心(国中药协【2015】42号)。
宗旨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代表最广大会员利益,服务国 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规范引领企业,科学助力企业,团结企业,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职能
1.开展中医药职业(工种)培训和等级评价。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结合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组织开展中医药行业职业(工种)培训和等级评价认定,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等级评价证书。
2.建立完善“行业专业能力证书”制度。组织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培训、师资培训、远程培训以及新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示范性培训项目,对培训合格者,颁发相应的“专业能力证书”,可作为从事相应专业岗位执业的水平能力凭证。
3.建立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通过组织省级或区域中医药知识技能竞赛,培养选拔人才。
4.建立中医药科普公益大讲堂。利用互联网平台和新媒体传播手段,开设中医药专题讲座,普及中医药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
5.建立“中药实训基地”、“临床中药师实训基地”认定机制。依托高等中医药院校、职业院校和大中型骨干中药企业,挖掘优质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中药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发挥高等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教育资源优势,积极开发、引进国内外示范项目,完善职业培训的多元智力支撑。建立实训基地认定和退出机制。
6.组织开展与中医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科研、技术、管理、知识产权、市场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型原辅材料和新产品的鉴定、推广及转让等相关工作。根据市场和中药行业发展的需要,组织相关展览及技术交流活动。
7.组织中医药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和行业交流活动,帮助中药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提升竞争能力、增强创新能力。
8.受政府有关部门或中国中药协会委托,参与制定、修订中药行业质量技术标准、职业(工种)技术等级(资格)标准,并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实施。
9.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中药行业培训工作自律约束机制,规范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行为,加强监督,为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创造良好环境。
10.开展与国际传统医药社团等非政府组织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11.加强与地方中医药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联系与工作交流。
组织架构
顾问
金世元 王孝涛 张世臣
主任委员
濮传文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甲22号五层501室
电话:010--84071385/62251970/18500725585
邮箱:ccmvtc0625@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B座3层(中国中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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