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2020年3月25日,国家药典委上网公示山楂、白芍、西洋参、金银花、黄芪、白芷、当归、葛根、黄精、人参、三七、桃仁、山茱萸、甘草、栀子、酸枣仁、焦栀子等品种的国家药品标准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国家药典委网站http://www.chp.org.cn/)。公示期为二周。
请广大会员和业内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国家药典委去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函件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翟为民
电话:010-67079536
电子邮件:zy@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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