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图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动态 > 图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      来源:中国中药协会      分享:

为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报送国务院。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送国务院的送审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611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aftl@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61019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B座3层(中国中药协会)

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64060498

传真:010-87194990

E-mail:zgzyxh@catcm.org.cn

微信公众号

中国中药协会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04120号-1

技术支持:中科服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