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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药)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0日      来源:中国中药协会      分享:

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7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我局于2014年公布了36个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药)(国中医药人教函〔2014193号)(以下简称基地),为加强基地建设,依据《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发〔20155号),我局又组织制定了《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药)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案》是各基地开展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二、各基地按照《建设方案》要求,结合自身的优势特色,认真填写《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药)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见附件)(一式3份),报送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三、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任务书》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于831日前报送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jjc@satcm.gov.cn

四、《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tcm.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五、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人:付耕南 曾兴水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箱:scjjc@satcm.gov.cn

 

 附件: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药)建设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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