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药协函[2014]34号
各理事单位:
根据相关企事业单位申请,经协会办公会研究,拟成立中国中药协会中药产品开发与培育专业委员会、中国中药协会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委员会,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现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国中药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征求各单位意见。如有异议,请于8月25日前向协会提交书面意见,如无反馈意见,我会视为同意。
联系人:潘少梅 电话: 010-87194985/87194990(传)
E-mail:pansm@126.com QQ:121170530
附件1:中国中药协会中药产品开发与培育专业委员会(筹)情况介绍
中国中药协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B座3层(中国中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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