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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国中药协会国医药文化专业委员会的征求意见函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3日      来源:中国中药协会      分享:

国中药协函[2014]26

各理事单位:

根据部分中华老字号及精品国药生产企业、中医馆、国药店、终端经销商等发起单位申请,经协会办公会研究,拟成立中国中药协会国医药文化专业委员会,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现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国中药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征求各单位意见。如有异议,请于720日前向协会提交书面意见,如无反馈意见,我会视为同意。

联系人:潘少梅 电话: 010-87194985/87194990()

E-mail:pansm@126.com    QQ:121170530

附件:中国中药协会国医药文化专业委员会()情况介绍


中国中药协会
一四年七月一日



中国中药协会国医药文化专业委员会()情况介绍

称:中国中药协会国医药文化专业委员会

办公地点:北京前门东街大江胡同118

发起单位:云南昆中药、天津达仁堂、贵州德昌祥、太极绵阳制药等中华老字号及精品国药工业企业;云南圣爱中医馆、成都杏林春堂中医馆、无锡李同丰中医馆、山东博杏林中医馆、浙江瑞人堂中医馆、云南普洱淞中医馆、江西华民康中医馆等七家连锁中医馆企业;甘肃众联医药有限公司、云南东昌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今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家医药商业公司;云南一心堂大药房连锁公司、江苏常州恒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西九江杏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十家连锁药店企业

业务范围:

1、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弘扬国医药文化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经济立法等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2、举办各种工商对接活动,促进国医药研发、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交流与合作。

3、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研讨会、报告会,组织参观、演讲、培训和经验交流,促进中医中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4、组织发展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展有益于弘扬国医药文化的各种社会活动。

5、主办弘扬国医药文化的杂志、网站、微信、微博、宣传资料和出版物。

拟任主任委员:柳长华(中国中医科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医药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所长兼党支部书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文献学科带头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拟任秘书长:徐胜(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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